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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碱業公司職員劉恆復職案

台灣省政府人事處函關於臺灣碱業公司職員{#劉恆#}因該公司緊縮裁員被裁資遣一案擬請依照復員轉業軍官優待辦法暫緩資遣或另派其他公司工作俾免流離並附原報告一紙以便轉陳經函覆該案業已通案故所請復職一節歉難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9/20
  • 相關地點
    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楊清;劉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9/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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