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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單位薪俸發給暨生活救濟等案

總務處為駐會憲兵津貼自三十六年迄今均未調整擬自三十七年七月份起增為班長月支四十萬士兵每名各月支三十萬是否可行呈請核示經核示准照辦理,總務處為近來米價上漲資源委員會司機技工暨工友每人平均工資購米尚不敷用擬自三十七年十一月份起有公教人員日用品配購證每人每月發給食用米一斗無配購證者共發給三斗所需費用擬在員工福利金項下支出,中央無線電器材公司為在美實習人員{#孫雲鸞#}三十七年六月底原已實期滿惟以研究工作尚未完成返國後無從繼續研究呈請准予自費實習至三十八年十二月並返國旅費不再發給經指示准予照辦並轉發駐美代表辦事處知照,行政院為幣制改革與公務員俸薪發給辦法業有變更訓令資源委委員會如以公務員月薪為計算支給標準之法規擬均照實支薪俸金圓數額依各該規定支給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12
  • 相關地點
    加拿大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吳兆洪;孫越崎;張沖霄;戴世英;傅孟博;孫雲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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