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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人事室擬恢復為人事處案

銓敘部為資源委員會人事業務增繁准予恢復人事處原制即先行修訂組織法規中人事機構條文,資源委員會為人事室恢復人事處之理由除管理該部人事外並包含所屬單位職員任免遷調之審核員工組訓及考試之設計籌畫與指導等附中央各部人事處組織員額及所轄員工人數比較表資源委員會在三十五年十月前後人事機構所轄員工人數表本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原條文及擬修正條文呈請行政院轉核轉立法院修正條文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9/30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福元;沈鴻烈;吳兆洪;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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