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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令各單位永不錄用重慶耐火材料廠革職人員

重慶耐火材料廠前事務員{#冉虹#}利用經營業務課週轉金時竊取空白支票並於離職後冒提供款五萬七千元已將該員移交重慶地方法院轉解軍法行總監部審判組辦理並該款已由該員如數賠償當檢同判決書抄件一份呈請鑑核備查,另呈{#李國志#}有雕刻本廠關防重大嫌疑經查刻字舖經理人{#陳明聲#}以雕刻機關團體公章違犯國法未敢遽爾接受並由保甲長{#史彥章#}具結保證等謹將飭查經過詳情連同各關係人聲明文件一並備文呈請鑑核備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8/07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楊潤民;羅仁貴;翁文灝;郁國城;郭杰申;錢昌照;冉虹;李國志;陳明聲;史彥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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