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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貿易事務所技術人員緩役案

資源委員會公函重慶市警察局據本會國外貿易事務所呈以該所事務員{#吳祺芳#}等三人離職所有該員聲請緩役應作無效並請退回該所墊繳之優待金及證書費等六百二十七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0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錢昌照;郭子勳;翁文灝;吳祺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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