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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縣政府等撥發礦工案

甘肅油礦局分呈據礦廠電稱高台等縣投礦工作壯丁於中籤後影響工務等情請予轉商仍維持前規定三年期限原案俾利生產又據軍政部函復所需壯丁礙難續撥發等因現謹將本局困難縷陳請鑒核轉商繼續照撥一年另查礦廠撥用酒泉金塔高台三縣壯丁一案已商准軍政部同意現將酒金高三縣壯丁撥交數目轉呈鑒核備查另呈擬請轉函軍政部將本局礦廠工人一律准予免役以維礦業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4
  • 相關地點
    甘肅-酒泉;甘肅-金塔;甘肅-高臺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何應欽;孫越崎;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1/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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