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銻業管理處核發員工獎金案

銻業管理處電詢會屬機關調用人員可否合併計算年資以核給年資獎金經准照計但其中斷者不得合計及該處各附屬單位員工獎金在八萬元內核列清冊備案,第二區特種礦產管理處請提高前銻管處三十四年度員工獎金經示依正額薪資計算最高至三十六個月並所發獎金總額不得超過各規定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20
  • 相關地點
    湖南-長沙;湖南-零陵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劉基磐;劉海蒼;劉邦慶;君伯平;吳叔哲;周頌;彭照秋;徐志禹;李彭;蔣孝榮;袁公明;許原道;許潔如;鄒聯奎;陳振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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