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簡陽酒精廠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項案

簡陽酒精廠呈送該廠公共食堂暫行辦法經核准予備案惟原辦法第四條關於繳納膳費數額仍應按菜蔬消費額為準不參加之職員不得發給津貼應即修正再呈備查遂於修正該項辦法後呈核,資源委員會令稱原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應改為職員參加公共食堂膳食者應將所領食米每月每人二市斗歸公支配並繳實耗菜蔬費用餘准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23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金貴湜;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2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