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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職員派遣出國實習案─經濟部派及租借法案實

中央無線電器材有限公司籌備處及中央機器有限公司與華北鋼鐵有限公司等呈請准予延長留美實習人員實習期限,資源委員會駐美辦事處電租界法案項下派美實習之{#莫根生#}{#張連華#}等經主管機關核定准予繼續留美請准轉外交部將各該員護照延長,駐美代表辦事處電已遵令轉飭{#應廣鈞#}結束經手事務感訂回國船位至所遺一額擬根據事實需要量為遞補,經濟部電租界法案暫緩出國改歸三十二年度公費派遣案內派赴美國實習人員實習期滿後該部並無展期計畫,駐美代表辦事處電為訓練組工作繁忙人手不敷仍請准予{#劉心顯#}留美繼續協助工作並經函復准予該員留美工作至三十七年六月底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10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顏任光;孫越崎;張志輝;李瑞震;杜殿英;翁文灝;胡國棟;陳大受;馬世英;馬雄冠;黃育賢;陳啟天;陳良輔;吳兆洪;嚴恩棫;莫根生;張連華;應廣鈞;劉心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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