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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兆洪等核授勳章及紀念章案

經濟部總務司函奉國民政府令抄送三十三年元旦核授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勳章實施辦法所有繼續服務滿十年具有事實事蹟者名單請開送該司又請檢送{#吳兆洪#}等員年資之證明文件與相片,銓敘部令所有勳章證書均一律免貼照片俟後請勳即勿庸再檢附相片以省手續,經濟部令准考試院檢送三十三年度所屬公務員考績應給獎章暨證書人員清冊連同獎章證書請分別轉授一案查{#錢昌兆#}應授予獎章與證書仰轉授,行政院令頒給勝利勳章條例等件及資源委員會呈復職員擬請勝利勳章表單並經經濟部核示後發還原件令分別補正後在呈核辦,吳兆洪呈{#皮爾士#}與{#薩凡奇#}對中國工業建設之協助厥功均偉請分別授予勳章並經行政院令先送外交部審核再行呈請核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01
  • 相關地點
    湖北-宜昌;甘肅-玉門;美國-紐約;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王守競;宋子文;許本純;陳中熙;惲震;尹仲容;張羣;王世杰;吳鼎昌;甘乃光;陳啟天;陳良輔;錢昌兆;皮爾士;薩凡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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