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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工器材廠改敘職員薪級等案

中央電工器材廠前呈重慶電池支廠課員{#倪炳勳#}調派至蘭州電池支廠兼任股長一節應更正為兼代股長並請准予自三十四年七月一日起真除該員股長兼職加薪四十元,中央電工器材廠呈報會計人員{#倪夔龍#}{#李燮泉#}因職務增繁及蘭州電池支廠副工程師{#何昂#}工作勤奮等請准分別予以加薪另昆明第四廠副工程師{#俞恩瀛#}已奉准升為總處工程師且學驗均優茲擬敘該員月薪四百三十元經指示仍切實按照出國人員調整薪額原則重擬薪額呈核,中央電工器材廠呈報業務室主任{#姚南笙#}因事務繁忙難兼顧材料課課長請准將駐仰光代表{#陶壽康#}回調材料課課長並以專員名義委派購料室駐上海代表{#陸鳴嘉#}遞補遺缺等經指示目前仰光形勢緊急各機關代表均已紛紛撤回可不必再派代表前往,中央電工器材廠為培養青年技術幹部呈請將總辦事處及第一第二廠與桂林第四廠等單位助理工程師定額增加以獎拔人才並仍請准予升任{#蕭遠藩#}{#樊濬清#}等為助理工程師另附資源委員會中央電工器材廠組織規程經指示各該組織規程條文分別修正呈奉經濟部核准後再行公布,中央電工器材廠呈報總務處主任{#鄭家覺#}兼代協理職務成績卓著請正式改任該員為協理仍兼總務室主任職務另副工程師兼總辦事處營業課課長{#沈家楨#}勞績卓著擬升任為總辦事處工程師等均准照辦並發予任狀,中央電工器材廠呈送三十二年七月份職員臨時考績清冊及三十七年四月份至六月份職員考績名冊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0/25
  • 相關地點
    上海;香港;甘肅-蘭州;重慶;湖北-武昌;瀋陽;緬甸-仰光;雲南-昆明;廣西-桂林;天津;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惲震;沈宗浩;王鎮中;林在春;吳梅村;張承祐;徐均立;李仁群;索鑑善;陶永明;夏安世;劉塽;劉紹峻;周茂培;嚴筱鈞;姚六謙;陳良傑;馮勤為;黃祖幹;翁文灝;錢昌照;倪炳勳;倪夔龍;李燮泉;何昂;俞恩瀛;姚南笙;陶壽康;陸鳴嘉;蕭遠藩;樊濬清;鄭家覺;沈家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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