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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皖南電廠籌備處職員薪級案

青島電廠及皖南電廠籌備處呈報張博供電區管理處處長{#王堅二#}奉令兼代總工程師責重任繁請准予該員自三十六年八月份起改敘薪晉支為四三○元並支公費五萬元,電業管理處處長{#陳中熙#}呈報派駐日本人員{#施洪熙#}已奉調為皖南電廠籌備處主任請准予自三十六年八月份起改敘支薪五六○元並支公費六萬元,皖南電廠籌備處助理工程師{#沈伯春#}助理管理員{#錢時亮#}等因成績佳或因原薪底且服務屆滿一年電請准自三十七年五月份起分別予以調整薪額,皖南電廠籌備處管理師{#蔡慎然#}管理員{#趙華良#}等原在江南電力局服務經甄核後留用且勤奮從公擬予調整薪額經指示趙華良現薪已達應敘職薪之最高標準不予加薪及蔡慎然應補矯正式職員調查表後再行核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8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翼民;吳邦瞻;吳養浩;徐一貫;李揚;翁文灝;謝佩和;錢昌照;王堅二;陳中熙;施洪熙;沈伯春;錢時亮;蔡慎然;趙華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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