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北泉酒精廠職員考績案

北泉酒精廠依照會頒考績規則考核職員擬予會計股長{#徐植仁#}加俸及其餘應行獎晉各員按其工作成績與規定總薪額亦分別予以加給或調整薪級並附造具考績清冊經指示應剔除{#董廷佐#}{#席立壎#}並將{#龔祖德#}{#馮英#}各核減為加薪二十元等,北泉酒精廠呈送三十二年職員年終考績清冊並奉令自一月份起實行,北泉酒精廠呈送三十三年度年終考績清冊並奉令改予{#李冠雄#}{#袁國寧#}加俸二個月另{#李尚林#}自三十二年十一月三日呈請升充副工程師時已將支薪改為二二○且已於請委表擬敘籍俸欄內填列核准有案,北泉酒精廠呈送三十四年度職員年終考績清冊並奉令將{#朱文階#}{#李勁夫#}{#項達甫#}改為加薪二十元並剔除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違散之{#張楚雄#}{#許毓琳#}{#陳劍霞#}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22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齊熨;劉澤涵;劉紹林;朱永濟;楊樹滋;王思恭;盛偉;陳勝祥;向榮楚;屠元秋;張際雲;朱大樁;段家慶;許惜珍;韓景輝;馬輔中;徐植仁;董廷佐;席立壎;龔祖德;馮英;李冠雄;袁國寧;李尚林;朱文階;李勁夫;項達甫;張楚雄;許毓琳;陳劍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5/0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