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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冶煉廠加給夜工職員津貼案

電化冶煉廠因工程上之需要常須做夜工擬援照兵工廠等成例加給管理夜工職員津貼以薪水三分之一為限經復以原則上予以照准惟須以實際管理建築及製造工作加值夜工之職員為限其加給詳細辦法應先行呈核並將每單位加夜工之職員人數核至最低必需限度以節開支,行政院改善公務員生活委員會復電化冶煉廠三十二年一月至六月食米業填發審核通知已函達請資源委員會查照迅即洽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0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葉渚沛;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8/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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