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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縣銅礦籌備處職員請領戰時生活貸金案

彭縣銅礦籌備處核示職員請領戰時生活貸金如何列報經指示造具三十年七月八月九月職員生活費三折扣回金額清冊及自三十年十月份起職員生活補助費與特別補助費依照非常時期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增加二十元經指示所呈清冊尚有未合其一為生活補助費中央核定為六十元月薪在二百元以下者另給特別生活補助費二十元如所發補助金超出六十元及八十元之數應照其他正式津貼名義補貼或以實物代替發給或照戰時生活貸金辦法以貸金名義發給第二按中央規定僅有在渝各機關可增加生活補助費二十元,彭縣銅礦籌備處物價飛漲擬請准予遵照改善公務員失活辦法第十五條十八條規定增發職員生活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03
  • 相關地點
    四川-彭縣;重慶;四川-成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周則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3/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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