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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酒精廠職員請領平米及代金清冊案

雲南酒精廠呈送三十二年三月至九月公務員實領代金報銷名冊請鑑核備案,雲南酒精廠呈送十月公務員實領代金報銷名冊經復以雲南第一區食米代金中央核定之標準數並未奉令增加冊列故所呈與中央規定不符令該廠更正,經濟部抄發行政院改善公務員生活委員會函答復資源委員會彭縣銅礦保管處三十二年一至六月食米業於三十二年四月二日填發通知單在案擬應函達查照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6/07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四川-彭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魏喦壽;吳剛;吳正祥;周靜;夏泰芬;李仁傑;杜世餘;楊起昌;蘇雅言;錢匡一;陸玉庭;黃光祖;蕭而鄺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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