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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等案(三)

經濟部奉院令轉知已支領特別辦公費人員仍應支領依俸額加成之戰時生活補助費並抄發墊發各地中央機關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及全國中央機關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及按薪俸加成成數表與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遵義酒精廠函詢已領特別辦公費人員可支領加成補助費自何月起支及鎢業管理處與蘭州辦事處等電詢戰時生活補助費基本數與薪俸加成數,簡陽酒精廠請示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辦法有關醫藥部分補助之規定與原訂補助員工醫藥暫行辦法不符應如何辦理及中央無線電器材廠與鎢業管理處等請示戰時生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補助醫藥手術及生育補助等費之規定可否援引辦理,經濟部抄發各機關公務員工眷屬生產合作推進辦法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5/21
  • 相關地點
    四川-內江;安徽-合肥;四川-威遠;雲南-昆明;江西-會昌;廣西-柳州;四川-簡陽;甘肅-蘭州;四川-資中;江西-贛縣;四川-遂寧;雲南-遵義;湖南-長沙;江西-雩都;四川-萬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吳兆洪;孫越崎;張厲生;徐厚孚;徐韋曼;程義法;繆嘉銘;莫衡;鄭葆成;錢昌照;靳樹樑;顏任光;鮑國寶;周維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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