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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貴州煤礦公司職員薪津案

貴州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呈協理{#陶勳#}月薪經董事會核定每月為五百二十元辦公費未奉核定擬定每月為三百元呈請鑑核經復查陶勳原薪四百二十元既經董事會核定月薪五百二十元擬准備案所請核給月支辦公費三百元擬准自十二月份起支,貴州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呈秘書{#孫紹伯#}奉電調資源委員會任用現已離職所有應領薪津已發給至三十三年十二月底止呈請核准備案經復准予備案,貴州煤礦公司前總經理{#江山壽#}呈為奉調赴東北特派員辦公處參加接收工礦工作惟特派員辦公處規定調派人員應在原機關支薪擬請轉行貴州煤礦公司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2/30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燕世祿;陶勳;孫紹伯;江山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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