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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保險事務所華北分所職員薪津案

保險事務所呈北平辦事處主任{#翁同揆#}薪額經准月之三百六十員並經通知准予備案,保險事務所北平分所呈會計課長{#鄭志迎#}已到差應支薪額若干請鑑核示遵並經電令仍支原薪四百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10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蔡致通;翁同揆;鄭志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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