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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縣銅礦保管處遣散職員案

彭縣銅礦籌備處為奉令結束呈送第一期遣散職員名單請予備案經指示獲准惟{#李瑚傳#}業經令派動力油料廠服務毋庸發給遣散費,彭縣銅礦籌備處電呈器材已分別裝箱職工限令疏散並詢會計課{#蕭而鄺#}請求遣散之責任終止時間經指示會計事務仍需繼續辦理會計課長請求遣散一節暫毋庸議,彭縣銅礦籌備處呈送第二期至第六期遣散職員名單請予備案獲准,彭縣銅礦籌備處奉令裁撤移交川康銅鉛鋅礦務局接收辦理員工除經礦務局甄選留用者外餘均分別遣散呈報留用及遣散職員名單請予備案獲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04
  • 相關地點
    四川-彭縣;重慶;四川-成都;四川-三台;四川-溫江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孫懷義;翁文灝;錢昌照;龍家美;劉業昶;周道望;夏進初;張澤灝;彭俊人;曾貴誼;蔡玉衡;蔣維江;馬國明;陳澤奎;周少逸;李瑚傳;蕭而鄺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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