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咸陽酒精廠遣散員工案

咸陽酒精廠呈報該廠業務因製造成本過高統制機關限價過低無法謀取收支平衡奉副主任委員面諭緊縮節流謹將原有工警役遣散三十餘名及業務總務工務三股分別裁減職員八名會計人員亦就事實需要暫行裁減一名擬請將會計員{#潘鴻綬#}調往其他資源委員會會屬機關工作,咸陽酒精廠三十四年底呈報該廠結束在即事務漸減已於十二月十五日先行遣散{#周潤亭#}{#邊廣惠#}等員請准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23
  • 相關地點
    陜西-咸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蔡憲元;錢昌照;邊子中;潘鴻綬;周潤亭;邊廣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2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