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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電廠職員任命案

資委會訓令{#朱鑫祖#}為派該員代理本會海南電廠廠長及派{#邱錦智#}為會計課課長,海南電廠呈該廠工程師與各課課長{#陳夢麟#}{#熊正百#}{#陳自強#}等七員資歷調查表請核備加委及{#張翼雲#}串同舞弊盜賣資經予撤職扣解感恩縣府轉解法院辦理遺缺經商本會海南鐵礦籌備處遴調{#沈傳禮#}接替檢附該員資歷調查表件請核備加委另請派委{#蕭新懷#}升任事務長一職,{#孫懷義#}呈兼代海南電廠廠長以三個月為期遵將到廠接印視事,資委會訓令海南電廠該廠長一職經派{#李屏山#}接充原任廠長朱鑫祖應予免職代理廠長孫懷義毋庸代理並派定{#徐亞夫#}為監交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01
  • 相關地點
    陝西-榆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古維新;張翼雲;錢昌照;陸日新;何文;區牡;孫越崎;張兆麟;翁大啟;朱鑫祖;邱錦智;陳夢麟;熊正百;陳自強;沈傳禮;蕭新懷;孫懷義;李屏山;徐亞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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