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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建教合作委員會介紹技術人員分發任用案(一)

經濟部訓令關於中央建教合作委員會函送之第三十七至第三十九批及第四十一至第四十四批登記合格專門與技術人員簡歷表應酌予分發任用,中央建教合作委員會函送登記合格之戰區專科以上學校教員及抗戰期間回國之留學生名單並請就所需予以選聘惟經工業處附屬各廠查酌選用後僅有{#陳季倫#}由礦業處與{#房耀文#}{#黃眉#}{#張恒目#}由電業處登記函詢,中國工程師學會函薦會員{#何德顯#}對於製造電氣械器頗有成就請查照賜予錄用,中央建教合作委員會為達國家抗建期間集中人力宗旨茲訂定辦理歸國僑胞專門技術人員招致安插辦法並請各機關暨其附屬礦廠查照協助介紹工作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29
  • 相關地點
    廣東-新興;江蘇-武進;江西-南昌;安徽-合肥;江蘇-宜興;四川-巴縣;河北-清苑;湖北-宜昌;廣西-桂林;湖南-湘潭;四川-滎縣;湖北-漢陽;瀋陽;安徽-蕪湖;湖北-鍾祥;安徽-霍邱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朱吟龍;劉觀雲;周熙翰;孫士元;李華;錢明賓;陳民三;馬萬田;周作富;喻世海;李延年;王友蘭;盛浩;石大偉;李友竹;陳季倫;房耀文;黃眉;張恒目;何德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9/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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