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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對國民大會代表建議及提案之回應與說明

資源委員會收到行政院秘書處奉交國民大會代表提案囑核辦具復查三峽計畫需國外協助大量外匯實難獨力舉辦且工程艱鉅短期難以完成目前人力物力萬分困難自應集中力量於較易舉辦之水力計畫本會現正積極進行四川長壽上清淵硐三千瓩福建古田溪三萬四千瓩等水力發電工程至三峽計畫將來時機成熟自當賡續進行另關於政府應將所有公營商業立即全部讓與民營而免與民爭利以維民生一案查本會負重工業建設之使命經營全國工礦電機本事業性質多屬國營事業範圍規模亦以較為宏大者為目標抗戰期間格於環境固不乏因陋就簡急於生產之事業但戰事勝利告終後即已分將規模較小之單位轉讓地方人士或地方政府接辦以便集中人力資源致力於基本事業配合民營事業以謀工業發展至奉命接辦之敵偽事業於抗戰期間多遭毀損其修整補充需費頗鉅遠非民力一時所能勝任且現已將部分事業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招收民股以求與民間資本合力經營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10
  • 相關地點
    南京;廣州;青海-西寧;西康-西昌;上海;四川-長壽;河北-井陘;山東-博山;山東-臨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孫越崎;李彭齡;李惟果;謝佩和;陳中熙;朱其清;朱玉崙;李敬齋;楊公兆;謝鶴年;陳啟天;曹成章;王崇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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