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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處理東北各單位駐平津臨時機構留用人員款項收支等案

平津辦事處函關於處理東北各單位在平津設立臨時機構留用人員款項收支及運存器材物資等項經該處召集有關各組處室會商後已擬定各項處理辦法即請查照迅辦,行政院為國防部呈請通令各機關將轉業軍官佐離職原因或機關裁撤轉業軍官佐被遣散情形專該地團管區並轉該部備查一節令請轉飭各所屬一體遵照辦理,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呈關於在美實習人員{#蔡俊祥#}請求繼續留美延長留資停薪期限一事擬請轉咨外交部延長其護照期限並轉知駐美辦事處代為保留回國旅費經電覆准予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6/08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上海;遼寧-北票;遼寧-撫順;遼寧-本溪;瀋陽;遼寧-營城;遼寧-阜新;遼寧-鞍山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馬師亮;翁文灝;孫越崎;黃育賢;蔡俊祥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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