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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採金局案(二)

經濟部採金局函送金礦探勘隊隊部所有房屋財產契約公物案卷及隊屬各組名冊請予備案獲准,經濟部指令採金局金礦探勘隊第一組原已結束自應裁撤又前四川松潘區採金處原領各金礦區係由採金局暫交於中華金礦公司兼辦其進行情形仍宜隨時監察並可酌情將松潘金礦併入川北金礦籌備處範圍內等,資源委員會為採金局探勘隊第三探勘組及早結束免增大費用訓令平桂礦務局在採金局匯存該局之合作經費餘款四十萬元內墊付十二萬元充用並將辦理經過呈報備核,西康金礦局呈復職員警役人數經費產金生產表金價動支情形,資源委員會訓令平桂礦務局錄用原任採金局工程師{#吳燕生#}一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2/08
  • 相關地點
    上海;北平;江西-南昌;湖北-武昌;四川-江津;重慶;湖北-黃陂;雲南-昆明;西康-西昌;四川-樂山;四川-松潘;湖南-沅陵;江西-南康;廣西-桂林;貴州-貴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劉蔭茀;方炳;崔峻峰;彭光宇;翁文灝;錢昌照;黃澤機;張人鑑;李運墀;林濟青;許本純;陳勵剛;史青;王瑋;劉孝叔;吳燕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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