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加貸款購料案

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電達貴會與加拿大政府合作開發灌縣等水力發電工程應付Montreal公司技術合作費已電駐加物資供應處撥交貴會駐美代表辦事處領用,資源委員會電請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劃撥加貸款二千五百萬元部分餘款二百七十萬元購置工礦器材經該會邀集有關機關會商統籌分配辦法商定未分配之餘款一百四十萬元劃為資源委員會與衛生部暨江南造船廠分購戰餘物資之用,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為台灣水泥公司請在加貸案內配撥美金二十六萬元購料案業奉院核准函請將購料單送會並請轉飭該公司即與中央銀行按照國營事業機關借用外匯辦法訂約借款備付價款至請在台灣交貨乙節依國外供應物資處理辦法規定須由物資供應局接收撥領自應遵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06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臺灣-基隆;加拿大-渥太華;四川-灌縣;美國-紐約;美國-華盛頓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吳兆洪;宋子文;尹仲容;張峻;徐宗涑;惲震;王守競;翁文灝;蔣中正;蔣夢麟;錢昌照;陳綱;陳運和;周維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2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