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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務處各項組織章程及辦事細則案

資源委員會運務處呈報擬照區以下各單位除在處區章則內做概括之規定外其餘詳細規制則隨時酌量訂定適應業務開展等要旨著手修訂組織章程辦事細則暨各區辦事處組織通則辦事細則經指示通則雖規定區辦事處副主任可設一至二人惟非遇事實上必須需添設時不予委派以節麋費,資源委員會運務處為發展南北線物資運輸擬添設蘭州區及廣元區並均於三十一年七月一日成立區辦事處另為求組織單純辦事簡捷擬將站務倉庫調度三課暫行合併改稱管理課並掌理運輸員工等案件,資源委員會運務處呈送駐印加爾各達克拉齊定疆三代表處之組織與人員名額及概算表經指示所呈之重造概算表反較原編預算數為高應再切實核減併案呈核,資源委員會運務處呈送修正員工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及材料廠與修造廠組織規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11
  • 相關地點
    廣西-廣元;甘肅-蘭州;重慶;印度-加爾各答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莫衡;夏安世;路平甫;夏憲講;吳兆洪;翁文灝;蔣易均;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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