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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業總局組織

業務委員{#孫越崎#}擬具煤業總局組織規程草案經資源委員會轉呈行政院鑑核並指復該局關於組織規程草案業經酌加修正俟核准公布抄發為有變更再行飭知和請刊發關防官章一節業已另案辦理以及煤業總局據上海營業處呈稱為推進整個業務實有增添人員之必要茲參酌似應暫准增加五人連前核定職員名額共二十人經資源委員會指令准予備案其後迭據上海及漢口兩營運處呈請並核所陳確屬實情該局續擬准每處各予增加五人連原奉核定共計三十人另為便於集中使用鑽探機輪流為會屬各煤礦服務該局擬組織鑽探隊負責保管並妥為使用抄同組織規程呈請鑑核備案經指復准予修正備案抄發該局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8
  • 相關地點
    上海;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錢昌照;翁文灝;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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