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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漢冶萍煤鐵礦資產清理委員會案

資源委員會主任秘書{#吳兆洪#}奉行政院令召開組織漢冶萍公司資產清理機構並分別向經濟部與行政院呈送漢冶萍煤鐵礦公司資產清理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暨第一次委員會紀錄均准予備案,漢冶萍煤鐵礦公司資產清理委員會依據組織規程呈報成立日期暨推定人員姓名並檢附印模單經核覆准予備案,漢冶萍煤鐵礦公司資產清理委員會呈報漢冶萍公司因受駐滬日本總領事阻撓故延不移交之由及呈報擬定接收方式清理辦法並檢附日債表實業部調查報告漢冶萍公司董事會復文等文件及資源委員會回覆已據情轉呈行政院核示俟將來指令再行飭遵,漢冶萍煤鐵礦公司資產清理委員會錄呈湖北省政府函為漢冶萍公司所欠鄂省股本請迅予解決及呈報財政部關於漢冶萍公司資產日債節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10
  • 相關地點
    湖北-大冶;上海;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王雲五;李景潞;萬耀煌;蔣夢麟;翁文灝;錢昌照;劉剛;甘乃光;李鳴龢;程義法;張羣;王瑋;鄧翰良;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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