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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設江南電力局案

資源委員會為統籌躉供太湖流域及附近區域電力籌設江南電力局呈送籌備處組織規程草案經審核准予修正備案又為符合資委會附屬機關通則與附屬機關人員任免通則等修正呈送組織規程經指示職員最高額數包含顧問實習生在內應暫定為三十五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29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錢昌照;陳中熙;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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