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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和鋼鐵冶鍊公司章程案

資和鋼鐵公司遵令呈送修正組織章程草案經資源委員會與有關方面磋商擬修正為公司設總務業務會計三組每組設主任一人及所屬廠礦視規模大小各設廠長礦長或主任一人均由董事會任免等暫行組織章程並請召集股東大會付諸討論以資頒佈實行但因該公司已另令歸併改組此件擬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0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錢昌照;高禩瑾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2/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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