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耀華玻璃公司辦事細則案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呈送該公司辦事細則經復以董事會及公司內部等組織與權責尚屬適當惟關於管理人員職稱未能悉依本會人事制度之規定應俟新薪級及資歷對照表核定頒行後參照修訂本件准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27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訓堅;李松齡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0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