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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敵偽人員辦法案

中央電工器材廠為適應事業擴展以資生產技術及管理上之需要呈請准在接收敵偽工廠原工作人員中之工作能力與成績特優者分別予以正式敘用經指示原有留用人員須經試用如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優良者得予任用等,冀北電力公司所呈試用偽職人員考核辦法經准照辦惟該委員原職員均應派由該公司職員充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09
  • 相關地點
    上海;北平;湖北-大冶;山西-大同;甘肅-天水;天津;四川-宜賓;四川-巴縣;雲南-昆明;廣西-柳州;湖北-武昌;四川-萬縣;甘肅-蘭州;貴州-貴陽;貴州-遵義;四川-都江;重慶;廣州;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承祐;徐均立;張家祉;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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