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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服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暫行辦法案

經濟部准資源委員會呈送之該會暨所屬機關服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暫行辦法與修正條例暨為適應實際需要訂定之該會暨附屬機關服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計算標準,經濟部訓令奉行政院指示有關因公損失財物補償一律遵照中央機關服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暫行辦法規定原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服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暫行辦法應即廢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28
  • 相關地點
    陝西-咸陽;甘肅-天水;廣西-天河;四川-威遠;四川-宜賓;雲南-昆明;雲南-易門;四川-瀘縣;四川-犍為;四川-簡陽;四川-萬縣;甘肅-蘭州;青海-西寧;西康-西昌;貴州-貴陽;四川-資中;湖南-辰谿;貴州-遵義;重慶;四川-廣元;廣西-桂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錢昌照;甯嘉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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