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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頒各項法令規章案(三)

經濟部奉頒各項相關法令如次工人連環互保辦法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非常時期廠礦工人受雇解雇限制辦法公務人員登記規則戰時緊急處置公有物資獎懲條例各機關請領印信及撤銷舊印辦法五一勞動節紀念辦法暨指導要點及敵國人民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等與各項行政規章如次嗣後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參加黨政班受訓學員結業回職後至少六個月以內非有重大過失不得免職或停職嗣後凡中央派往出差人員不得再有接受地方招待及饋送物品情形違者以貪污論罪嗣後頒行有關人民權利義務或處罰人民沒收財產之規章時需經過立法程序或呈請核准否則認為無效及中央各機關在蒙旗如有重要設施應先徵詢蒙藏委員會意見等訓令資源委員會轉飭所屬機關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5/1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王奉璋;翁文灝;葉緒沛;林濟青;何應欽;林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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