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奉頒法令規章案─考績銓敘(二)

考試院考選委員會檢同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考試及聲請檢覈須知書表函請查照轉知所屬技術人員依法申請檢覈,經濟部因考選委員會函請依照公職候選人考試檢覈辦法第五章發動本機關現任公務員踴躍參加檢覈或認定及函送公職候選人聲請認定清冊格式抄發原冊式訓令遵照辦理又中央機關不得直接獎懲縣長與抄發奉核示銓敘部工作建議四項轉令遵照另抄發奉行政院令頒發公務員內外調任條例施行細則與表式訓令知照並令飭凡合於公務員登記規則第九第十兩條之規定以動態登記代替任用審查人員須照任官手續簡化辦理手續第一項之規定專案呈報,銓敘部抄送修訂公務員任用審查表,行政院訓令修正考績表冊送達期間表冊與三十五年度縣長考績標準保甲戶口以外之其他民政工作准予另列一項考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31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翁文灝;戴傳賢;賈景德;宋子文;張羣;何玉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1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