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俄帝侵華罪行 (三)

王正廷電蔣中正解決方式第四條變相恢復原狀我方不能同意及允派局長係為顧全俄方體面其到任又須我方得以收回東路在此範圍內規定解決方式實際亦可收回主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23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俄帝陰謀/俄帝陰謀
  • 相關人員
    蔣作賓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8/2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