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抗命禍國苛擾殃民—抗戰時期 (十一)

傅作義電蔣中正陝北共軍徵兵辦法由七歲至十歲為兒童團十二歲至十六歲為少年先鋒隊十七歲至三十歲為基幹隊三十一歲以上為自衛隊縣設自衛營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3
  • 相關地點
    陜西-延安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1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