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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詭謀 (二)

熊式輝電蔣中正調處辦法美共兩方主張先停止衝突我方堅持不妨礙我北進接收方可進行調處又范漢傑攜來密件據悉內無政府軍有權執行之三項詢有否三委員簽字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05
  • 相關地點
    吉林-長春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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