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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資料—民國二十四年 (五十一)

陳布雷電蔣中正經詢戴傳賢認為憲草應根據建國大綱約法訓政綱領與總理遺教並俟與薩孟武張善與梅思平詳究妥再攜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9/10
  • 相關地點
    南京;四川-峨嵋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相關人員
    張善與;朱代傑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9/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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