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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略稿本—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

{#蔣中正#}接{#陳誠#}簽陳外交國防兩部就盟軍總部請將日本戰犯{#岡村寧次#}{#松井太久郎#}解日為{#畑俊六#}作證事所擬之意見批示以國防部意見辦理即准松井太久郎解日作証岡村寧次不予解日等,國民大會舉行第四次會議由{#左舜生#}任主席通過國民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並由各代表就憲草廣泛發表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29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相關人員
    宋子文;李叔明;蔣中正;陳誠;岡村寧次;松井太久郎;畑俊六;左舜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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