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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略稿本—民國二十六年三至六月

{#葉楚傖#}電{#蔣中正#}對國民大會性質假定兩說之意見刪憲法草案規定其職權為制定憲法及實施日期與另案定其職權為選總統副總統及選立法監察委員和制定憲法草案並由國府依建國大綱施行之另蔣中正復電按原文第一屆國民大會職權由制定憲法之國民大會行使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蔣中正總統文物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4/20
  • 全宗號
    002
  • 全宗系列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相關人員
    葉楚傖;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4/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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