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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修訂費額

行政院院長汪兆銘呈國民政府為實業部呈稱改訂商品檢驗費額數請准予二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11/0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經濟/商品/檢驗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11/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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