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軍事單位軍職人員違法犯紀貪瀆事件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軍事委員會為明陸瓊呈請派員嚴令劉慕德繳出伊夫明德屍首並追還搶去財物一案奉交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0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行政訴訟/軍事機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0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