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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刑事陳訴(二)

國民政府主席重慶行轅電文官長吳鼎昌為准函送胡大英等呈為何子巍捲款攜槍聯絡共黨懇通緝一案已飭有關機關偵查在案電復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刑事訴訟/刑事陳訴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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