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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犯減刑(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司法院為軍事委員會據浙江省政府主席兼全省保安司令朱家驊呈轉據昌化縣長呈為縣城被陷監犯方百和一名被匪劫釋之後自首投案擬請減刑以示激勸等情轉請鑒核施行一案奉諭交司法院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5/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執行/減刑、復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5/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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