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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刑事法庭組織規程

行政院院長張羣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為各省盜匪案件除軍人為被告或在戰地及戒嚴區域由軍法審判外其罪行重大或與軍事有關者應由特種刑事法庭審判其餘仍由普通司法機關審理簽請核示祗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刑事法規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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