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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級制度

江蘇省政府委員會主席鈕永建呈國民政府為最高法院函復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何世楨對於審級採用四級三審制因有特殊情形請示實行日期暨實行前判決各案是否一律不准上訴一案以問題重大請示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0/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政策制度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0/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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