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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組織規程(一)

國民政府明令特任{#徐謙#}為大理院長未到任前由{#林翔#}代理,{#林翔#}呈改組大理院院務及請任命廣東審檢兩長,{#林翔#}任命{#陸嗣曾#}為廣州地方審判廳廳長{#區玉書#}為廣州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免{#丁懷瑾#}{#廖天驊#}職及呈請任命廣東高等地方審判廳檢察廳各職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5/07/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司法總目
  • 相關人員
    林熙績;梁之梅;楊宗炯;熊飛;盧文瀾;陸幼剛;區麟生;徐謙;林翔;陸嗣曾;區玉書;丁懷瑾;廖天驊
  • 卷件結束時間
    1925/09/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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